研究生培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硕博培养>> 研究生培养

关于积极申报2016年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二期)的通知

来源:yjsy 作者:yl 时间:2016-03-21 阅读: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为研究生提供创新项目研究实践平台,提高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建立我校和相关单位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经研究,决定设立2016年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设立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的目的是围绕北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支持、引导学校与相关领域单位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16年基地项目(二期)的申报方向为“京津冀林业及生态环境建设”,要求研究生紧密结合该方向进行申报。
二、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以在校已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同时要求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已完成开题报告环节;②有已正式发表或已投稿处于修改接收阶段的核心期刊论文(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准)、SCI论文、EI论文;③导师正在主持或参与京津冀地区相关的科研课题;④导师/导师团队/学院应已与项目研究基地签订合作协议结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基地建设项目批复的项目方向,申请研究生的学科限定为林学、生物学和农业资源利用。
三、申报要求
研究生围绕申报主题,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确定项目名称并填报申请书。每个项目的申报经费为1-5万元。
四、经费管理
项目负责人接到项目批准通知后,需根据研究年限和资助经费,签署《2016年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资助协议书》,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费(小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其中劳务费(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为200元/月,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见附件1。被资助者列支相关费用时需遵守《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北京林业大学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
五、成果要求
1、受资助者毕业前应发表1~2篇(硕士生至少1篇、博士生至少2篇)以上与项目有关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并要求第一注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共建项目资助”字样。
2、对项目发表的EI、SCI论文不作第一标注要求。
3、项目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答辩,且该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今后所带研究生再次申请基地项目时会受到连带责任影响。
六、申报程序
2016年3月29日下午5:00之前将《北京林业大学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申请书》和发表论文复印件(要求正式期刊复印件,已投稿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要求附有接收函或往来邮件截图),导师在研的与京津冀地区相关的科研课题名称、起止时间(导师签字),导师/导师团队/学院应已与项目研究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复印件或相关支撑证明等材料一式三份,交到学研C1416,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邮箱:bjfuyuanlinxueyuan@163.com)。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培养处赛老师(电话:62336041)。
附件1:项目开支范围及标准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申请书》


  • 201603251018456590.doc
  • 附件1项目开支范围及标准.doc